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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职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伤吗

2022年4月10日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lhcclawwj.com/

 罗心艳,遵义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立即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这样劳动者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降低劳动者因工伤不能够工作的经济压力,及时得到救治。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可以个人申请也可以用人单位进行申请,主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为您带来的关于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职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伤吗

  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一般有保险公司及双方当事人解决赔偿等事项,但是当当事人为单位职工就会涉及到另一个主体单位,如果属于工伤单位就要给予赔偿,但是我国认定职工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由对职工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吗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职工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且只有职工不负主要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1、如果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

  2、如果该职工在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在用人单位安排下驾驶单位的车辆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无论驾驶员本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还是次要,都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来衡量。这一情境下的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补偿原则,职工如因疏忽受伤,即使是违反单位的操作规程,对负伤、致残、死亡负有或过错,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如果职工不是驾驶员,但是在执行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无论该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责还是次责,同样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二、交通事故怎么认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

  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

  三、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且只有职工不负主要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以上就是对职工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吗的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文章来源: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 罗心艳 [遵义]
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
电话:1370851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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