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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 收养孩子需要什么程序

2023年12月19日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lhcclawwj.com/

  罗心艳,遵义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

  收养人只要满足法定的收养条件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小孩的途径一般都是福利院、孤儿院等机构,如果收养人想要知道在哪里办理收养证的,那么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

  1、中国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证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这与婚姻登记不同,主要考虑收养登记数量比婚姻登记少,政策性强,收养登记机关设在县以上民政部门比较合适。

  根据被收养人的种类,我们又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这样规定例于收养登记机关了解弃婴和儿童的情况。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

  2、外国人收养我国儿童,必须亲自到被收养儿童户籍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指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

  二、收养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3、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需要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进行收养公证的效力如何

  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办理收养公证是收养关系得到法律认可的最好方式,其目的是确保收养关系的有效性,使各方当事人正确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和社会的安定,从而保护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公证员受理申请收养公证之后,必须对收养的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询问,着重查明:该收养关系是否具备有关收养的各项条件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经过审查材料、制作谈话笔录,调查核实后,认为符合条件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以及证据齐全后,才可出具收养公证书。

  上面的是为您整理的最新收养证什么地方发放的的法律知识。综上,收养证一般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当然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也需要民政部门同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收养孩子需要什么程序

  随着我国公民的生活水平都在上升,收养在社会上也开始受关注。对于没有孩子的家庭都希望通过收养的方式得到一个孩子,不管是送养还是收养是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那么你知道收养孩子需要什么程序吗相信很多人不了解,以下由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程序

  儿童收养程序如下: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3、审查合格后,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如何办理收养证明

  1、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证,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被收养人如果已年满十周岁,必须亲自到场。因为收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必须要求收养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证,这样便于登记机关对收养当事人收养意愿的真实性和收养人资格的审查。

  2、办理收养登记证的申请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申请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加盖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家庭成员、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有效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有人事部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才有效。该证明一般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孤儿的,须提供该孤儿所在的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同意送养的证明。申请收养弃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证明。申请收养有残疾的儿童,还须提供县级医疗单位或该残儿所在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

  3、申请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上述证件后,应按照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填写《收养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人真实的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它有关事项。

  三、收养孩子需要的材料

  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

  5、捡拾经过证明;

  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

  7、市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关于;收养孩子需要什么程序;的相关内容。关于收养孩子,首先收养当事人需要自己亲自去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严格遵守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者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文章来源: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 罗心艳 [遵义]
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
电话:1370851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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