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交通运输行业资金保障情况报表的紧急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务司《关于报送交通运输行业资金保障情况的通知》要求,同时也为我省参加部交通资金保障情况分析会提供汇报材料。现将“交通运输行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保障情况表”、“交通运输行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保障情况表”布置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局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由财务部门牵头、计划、工程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指定得力人员,认真、准确地填报相关报表。在此通知之前,厅公路、航道、港口、运管等相关部门已经作了相关布置,请各市局财务部门认真审核并汇总相关表格。
二、 对于“交通运输行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保障情况表”,各市局财务处要组织公路、航道、港口、运管等部门,布置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市本级建设主体、投资主体填报并审核、汇总、上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样依照以上原则负责本县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由于今年省交通建设投资计划还未下达,因此表1中有关计划数暂以厅初步核定的计划数为准上报。
同时请各市上报今年本地区基建计划投资、资金到位、筹融资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以及典型县区的相关分析材料。
三、 对于“交通运输行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保障情况表”,各市局财务处要结合最近国家审计部门债务审计结果分析填报,保证上报的数据准确、完整、真实。
同时请各市能就本地区的债务总体情况、债务融资的经验与困难、偿债能力、未来债务规模趋势、风险控制措施等提供书面分析材料,并提供有关典型县区的材料。
四、 昆山、泰兴、沭阳3县市的报表,报相关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五、 上报时间:2013年9月23日报厅财务处。联系人:倪虚怀,联系电话:025-52853312。
六、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请在厅财务处QQ群共享中下载。
特此通知。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