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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2018年7月20日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lhcclawwj.com/
婚姻法规定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婚姻法第十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


  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文章来源: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 罗心艳 [遵义]
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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