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
13708515463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工伤认定
合同订立
婚姻法律文书
离婚房产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离婚房产
律师文集
工伤认定
合同订立
离婚房产
婚姻法律文书
工伤赔偿
收养法
婚前教育
婚姻效力
公司变更
子女抚养
离婚知识
债务纠纷
婚姻法规
债务诉讼
婚姻动态
取保候审
经济犯罪
交通肇事
事故认定
文章列表
婚前父母赠送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
2018年1月18日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lhcclawwj.com/
离婚
咨询:我结婚5年了,结婚前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屋,现在如果
离婚
,对方是不是有权分割房产?《婚姻法》是怎么样规定婚前房产归属的?
四川婚姻律师网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房屋产权问题,尤其是计算夫妻共有财产部分,以婚姻注册登记日(即结婚证上的日期,而不是结婚仪式举行或订婚的日期)和房屋产权所有证注册日(即房产证上的日期,而不是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日期)为准。
如果房屋产权注册日在婚姻注册登记日之后,那么无论这所房子是否是你父母交纳首付或按揭,只要房产证写的是你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如果这处房子在婚姻注册登记日之前全部付清房款,而房产证是你的名字,那么这所房子就算你的婚前财产,属你一人所有,不能计入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房子在婚姻登记日之前仍未付清房款并且在你们婚后仍然继续按揭还贷的话,那么就要以结婚注册登记日为界线,之前的首付及按揭款视为你个人的婚前财产,之后的还款都要计入你们夫妻共有财产。
文章来源: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
罗心艳
[遵义]
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电话:1370851546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lhcclawwj.com/art/view.asp?id=903742673693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归属的司法解释
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谁
3.“房改房”的产权如何界定?
4.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
5.夫妻离婚后 房产如何过户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708515463
律师微信平台
QQ在线交流
站内导航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快速咨询
请输入咨询内容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0851546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