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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精神病 另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017年7月22日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lhcclawwj.com/
        2006年5月,在建翔(化名)的婚礼上,新娘阿欣(化名)举止失常,被家人接走,随后就不知所踪。建翔多方查找,得知阿欣在婚前就患上了精神疾病。近日,建翔来到法院申请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了该起婚姻无效纠纷案件。

    据建翔说,两人是在2006年元旦经人介绍相识,当年2月就办理了婚姻登记。在婚礼上,阿欣行为反常,要靠人搀扶才能站立,后来干脆被家人接走,婚礼也搞得不欢而散。事后,建翔才了解到阿欣早已住进了北医六院,据她的主治医生介绍,阿欣在婚前就患上了双相情感障碍精神疾病和狂躁抑郁症,并一直在医院治疗。在与建翔办理婚姻登记、举行婚礼期间一直依靠药物维持,而在婚礼上犯病后,阿欣已住院治疗达数月之久。

    建翔认为,阿欣和其家人故意隐瞒她的精神病史,使自己与其登记结婚,而婚后阿欣的精神疾病又久治不愈,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

    据法官介绍,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而对于这类案件,人民法院不适用调解,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文章来源: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 罗心艳 [遵义]
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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