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
13708515463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工伤认定
合同订立
婚姻法律文书
离婚房产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婚姻效力
律师文集
工伤认定
合同订立
离婚房产
婚姻法律文书
工伤赔偿
收养法
婚前教育
婚姻效力
公司变更
子女抚养
离婚知识
债务纠纷
婚姻法规
债务诉讼
婚姻动态
取保候审
经济犯罪
交通肇事
事故认定
文章列表
婚姻撤销的程序及材料
2016年12月22日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lhcclawwj.com/
婚姻撤销的程序
1、申请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请求
2、当事人提交准备好的证件及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进行审查
4、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作出撤销婚姻的决定,宣告结婚证作废,并予以公告。公告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撤销婚姻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的,终止办理。
婚姻撤销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文章来源: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
罗心艳
[遵义]
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电话:1370851546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lhcclawwj.com/art/view.asp?id=869844567868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婚姻被撤销或宣布无效的后果 婚前隐瞒艾滋病能否认定婚姻无效
2.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流程 婚姻登记怎么查询
3.无效婚姻的情形 户口被注销婚姻无效
4.撤销婚姻诉讼申请书范文 婚姻无效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5.无效婚姻的补正规定 无效婚姻的如何判决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708515463
律师微信平台
QQ在线交流
站内导航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快速咨询
请输入咨询内容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0851546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