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法律顾问律师
-宋
4006686166
首页
律师介绍
工伤认定
合同订立
婚姻法律文书
离婚房产
联系方式
工伤认定
合同订立
婚姻法律文书
离婚房产
工伤赔偿
收养法
婚前教育
婚姻效力
子女抚养
公司变更
离婚知识
婚姻法规
债务纠纷
债务诉讼
婚姻动态
取保候审
经济犯罪
交通肇事
事故认定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离婚判决中没有涉及探望权的该怎么办?
添加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来源:
南昌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lhcclawwj.com/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文章来源:
南昌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
宋
[江西]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4006686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lhcclawwj.com/art/view.asp?id=895858036974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南昌法律顾问律师
- 宋
全国服务热线
400668616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
2018-2026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