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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打离婚官司 丈夫白送房子给好友

2016年12月22日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lhcclawwj.com/
       王女士因和丈夫感情破裂决心离婚。没想到,正打着的离婚官司进行到一半,突然冒出丈夫送房给好友的意外。

    丈夫白送房产给好友

    王女士法庭上诉称,去年初,她与丈夫张伟因家庭纠纷产生矛盾,双方决定离婚。协商离婚细节时,俩人因财产分割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王女士决定通过起诉离婚。王女士表示,她和丈夫离婚争议的焦点是一套位于城南的房子,这套房子是2008年他们婚后共同购买,当时因为考虑到丈夫出钱较多,产权证上只写了丈夫一个人的名字。丈夫就此认为此房是他的个人财产,不愿意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日前,王女士到秦淮区法院起诉离婚。在法庭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王女士突然发现原本在丈夫名下的房产竟然转到了丈夫好友孙强的名下,而房产转让时间就在她起诉离婚后不久。眼看着自己的房子落到了别人名下,王女士急了。为了要回属于夫妻俩的房子,王女士暂时放下离婚案,全心调查丈夫房产转让内幕。

    王女士找到丈夫的好友孙强了解情况时,孙强称,房子是张伟自愿送给他的,现在房产已经过户。

    无奈之下,王女士只能将丈夫张伟和其好友孙强告上法院,要求确认丈夫张伟送房产给孙强的行为无效,房屋产权恢复原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予以分割。

    丈夫称房产是个人的

    “这是我名下的房子,我想送谁就送谁。”被妻子二度告上法庭,丈夫张伟颇不以为然。他称,房屋是自己一人出钱购买,产权理应归个人所有,与妻子王女士无关。孙强是自己的生意伙伴,平时对自己关照很多,出于感激,所以才把房子送给了他。

    “房子现在已经送给我了,就是我的财产,谁也拿不去。”本案第二被告孙强在法庭审理时表示,他与张伟一起做生意时,多次为张伟介绍业务,提供周转资金。出于感谢,张伟把房子送给自己也并不过分。且房产现已过户,已属于自己的财产,不可能再让王女士和张伟离婚时分割。

    法院:房子为共同所有

    秦淮区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王女士与丈夫张伟争议的房子产权取得时间在2008年,当时,正是王女士与张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丈夫张伟支付了大部分房款,但房产仍应该属于夫妻俩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昨日,秦淮区法院判决张伟转让房产给孙强的行为无效,该房屋产权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进行分割。(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文章来源: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 罗心艳 [遵义]
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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