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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体检检查哪些项目 婚前孩子抚养费法律作何规定?

2022年3月26日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lhcclawwj.com/

  罗心艳,遵义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婚前体检检查哪些项目

婚前体检检查什么本文为您解析下:健康询问及家族史调查:了解双方以往健康状况,如曾患何种疾病,有无遗传病,配偶双方间有无近亲血缘关系。了解父母、家族的健康情况,最好追溯三代有无遗传或先天缺陷等家族病史。对于有近亲血缘关系的婚配,医生将给...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婚前体检检查哪些项目的知识,跟着一起看看吧。

婚前体检检查什么本文为您解析下:

一、健康询问及家族史调查:

了解双方以往健康状况,如曾患何种疾病,有无遗传病,配偶双方间有无近亲血缘关系。了解父母、家族的健康情况,最好追溯三代有无遗传或先天缺陷等家族病史。对于有近亲血缘关系的婚配,医生将给予劝阻。

对于遗传病患者或有遗传病家族史的男女青年,将根据遗传学原理,有的应劝告他们婚后不要生育,有的虽然可以生育,但要使之懂得妊娠注意事项和有关产前诊断的事宜。

二、体格检查:

又分全身一般检查和生殖器官检查。全身一般检查,包括发育情况,有无畸形,重要脏器心、肝、肾、肺的功能状况等;检查生殖器官是否正常,及时发现有无生器官畸形或异常。如男性的尿道下裂、包茎等,女性的处女膜闭锁、先天性无阴道、阴道隔膜等,须经过治疗后方能结婚。若发现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及其他一些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则劝他们不要结婚。还要进行必要的化验检查,根据医生的判断而定,如血型、梅毒、艾滋病检查等。

三、进行必要的性教育,优生学、宣传以及对避孕方法的选择、计划生育的安排作必要的指导:

青年男女在婚前对性生理、性心理、性卫生,往往了解甚少,甚至一片迷茫。曾发生过新婚之日因性知识缺乏导致女方阴道严重裂伤并发大出血的临床病例。因此对即将结婚的青年男女进行一次生殖生理、卫生及性道德的全面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可采取展览、录像、录音、讲课等多种形式,很多地方还举办婚前学校。

婚前检查是一次严肃认真的社会卫生保健工作,不能草率了事。对女子一般不作阴道检查,只作视诊和肛门检查,如有必要医生会在征得本人及家属同意的前提下,才做阴道指诊,并对检查结果予以保密。为了对爱人、家庭、后代和社会负责,受检人要诚实、坦率、严肃、认真地对待婚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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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孩子抚养费法律作何规定?

子女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子女对于父母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对于有子女的家庭,父母双方都有子女的抚养权,并且应该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应该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还有当地的实际经济水平;来认定。那么婚前孩子抚养费法律作何规定

一、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 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 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三、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四、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五、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六、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对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父母双方都具有子女的抚养权,都应该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应当包括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所需费用等等。并且抚养费金额还与父母的收入能力有一定的关系。


文章来源: 遵义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 罗心艳 [遵义]
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
电话:1370851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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